史煜副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眼科
1.激光的波长范围决定了其对眼睛的影响途径。400至1400纳米的激光被称为“眼睛危险窗口”,这一波长范围内的光可以穿透角膜和晶状体,直接聚焦到视网膜上,造成烧灼或破坏。短波紫外线和长波红外线则通常会被角膜和晶状体吸收,但仍可造成表面组织损伤。
2.激光功率越高,潜在危险越大。低功率的激光(如通常用于激光指示器的1毫瓦以下装置)一般不会引起严重伤害,但超过5毫瓦的激光就可能对视网膜产生不可逆的改变。例如,15毫瓦的激光直射眼睛仅需几百毫秒就足以导致视网膜永久性损害。
3.照射时间与激光对眼睛的破坏力成正比。时间越长,对组织加热和破坏作用越显著。在实验中,超过1秒的直射可能足以致盲,而瞬时暴露尽管风险较小,但也不容忽视。
4.入射角度影响光能集中程度。当激光以直接角度射入瞳孔时,光能被晶状体高度聚焦,损伤效应最大。而以大角度进入时,部分能量被反射或散射,危害相对减弱。
人体眼睛对激光没有天然防御机制。避免直视任何形式的激光光束,不论强度高低,都应作为基本安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