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璞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血管内科
1.妊娠高血压是一种可能导致母婴并发症的疾病,通常在孕期20周后出现。症状包括高血压、蛋白尿、水肿等。
2.在38周时,胎儿已经接近足月,器官发育相对成熟。如果妊娠高血压对母亲或胎儿构成风险,如严重高血压或子痫前期,剖腹产是降低风险的一种选择。
3.剖腹产的决定还应考虑母亲的整体健康,包括心脏功能、肾脏功能等,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妊娠并发症。
4.医生会综合考虑妊娠高血压的严重程度、胎儿的发育状态以及母体的健康状况,在确保母婴安全的前提下做出分娩方式的建议。
妊娠高血压对母婴健康有潜在风险,及时与专业医生沟通至关重要,以决定最佳的分娩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