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宇齐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妇产科
1.癌症分期:
0期或1A1期(微小浸润癌):若期望保留妊娠,可能选择密切随访,同时在产后进行锥切手术。
1A2期或以上:常建议在妊娠早期就开始积极治疗,包括可能的子宫颈锥切术,甚至在部分情况下进行子宫切除。
2.孕期阶段:
孕早期(前12周):若癌症较为局限且无明显进展,可考虑延迟到孕中期再接受治疗,但需谨慎评估。
孕中期和晚期:如果推迟治疗对患者生命无严重威胁,则可能考虑在胎儿成熟后再进行治疗,并在分娩后开展全面的癌症治疗。
3.孕妇意愿与健康状况:
需详细评估孕妇对于治疗的意愿,包括是否希望继续妊娠,以及其整体健康状况是否允许进行治疗。
若孕妇健康状况良好且期望保留妊娠,必须在肿瘤科和产科专家的共同监控下进行详细计划。
4.治疗方法的选择:
手术是主要的治疗方式之一,对于病变较轻的患者,可能仅需宫颈锥切术。
较为严重的病例可能需要进行更为广泛的手术,如子宫切除。
对于孕早期被诊断为宫颈癌的患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医生的建议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确保母婴安全和疗效。在治疗过程中,需充分考虑疾病本身的性质和进展速度,以便在保证最佳治疗效果的同时尽量减少对妊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