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赟副主任医师
南京市第一医院 内分泌科
1.肝脏损害:扑热息痛在过量使用时可导致严重的肝毒性。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克,单次摄入量不宜超过1克。在特殊情况下,如长期饮酒或有肝功能损伤者,安全剂量可能更低。
2.肾脏损害:长期大剂量使用扑热息痛也可能对肾脏造成损害,甚至引起急性肾衰竭。
3.过敏反应:部分人群可能对扑热息痛产生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瘙痒、呼吸困难等症状。
4.药物相互作用:扑热息痛与其他药物(如某些抗凝药、抗癫痫药)同时使用时,可能会增加副作用风险,或降低药效。
5.误用风险:由于扑热息痛作为许多复方药物(如感冒药、止痛药)的成分之一,容易因重复服用而导致过量。
合理使用扑热息痛非常重要,遵循医嘱和药品说明书,避免超剂量或长期使用,有助于降低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