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赟副主任医师
南京市第一医院 内分泌科
1.对于未确诊糖尿病但有高风险因素的孕妇,一般建议在怀孕24至28周之间进行妊娠糖尿病筛查。
2.如果被诊断为妊娠糖尿病,监测频率可能增加。常见的建议是每天至少4次,包括空腹以及每餐后的1小时或2小时。
3.血糖监测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血糖水平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减少对孕妇和胎儿的潜在影响。
4.对于血糖管理稳定的孕妇,医生可能会建议减少监测频率,但仍需定期检测以确认稳定情况。
5.任何异常的症状或新的健康问题出现时,额外的血糖测试可能是必要的。
孕妇在自测血糖时,应遵循医务人员的建议,并保持良好的饮食和生活习惯,以保障自身和胎儿的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