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 连花清瘟颗粒小儿用量
欧阳颖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儿科
1.体重在10公斤以下的婴幼儿,建议按照体重计算剂量,每千克体重给药量为0.3克,一日3次。
2.体重在10公斤以上的儿童,建议使用成人剂量的一半,即每次5克,一日3次。
请注意,以上仅为参考,具体用量还需要结合医生的建议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同时,在使用连花清瘟颗粒时,应该严格遵守医生或说明书的用药指导,不要自行增加或减少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