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迟斌主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消化科
1.洛哌丁胺通常以片剂或胶囊形式服用,一般成年人起始剂量为4毫克,然后每次腹泻后可追加2毫克,总剂量不应超过16毫克/天。
2.该药物在24小时内显现效果,大多数情况下可以在第一剂后几个小时内观察到症状改善。
3.不建议儿童(12岁以下)使用洛哌丁胺,并且特定人群如孕妇、哺乳期女性及某些病情患者需谨慎使用或遵医嘱。
洛哌丁胺适用于非感染性腹泻,如旅行者腹泻或饮食失调引起的腹泻。在使用任何药物前,必须确认腹泻的原因并排除感染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