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赟副主任医师
南京市第一医院 内分泌科
1.初次诊断后:确诊妊娠糖尿病后,应在一周内复诊,以评估血糖控制情况并调整治疗方案。
2.孕28-32周:每两周复诊一次。这段时间是胎儿快速生长的时期,血糖波动较大,需要密切监测和管理。
3.孕32-36周:每周复诊一次。在这个阶段,妊娠糖尿病可能会对胎儿造成更大的影响,因此需要更加频繁地监测和调整治疗。
4.孕36周后:每周至少复诊一次,有时甚至需要更频繁的检查,以确保接近分娩时母婴的安全。
根据个体情况,如血糖控制不佳或出现其他并发症,医生可能会建议更频繁的复诊。定期复诊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任何潜在问题,保障母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