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琼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1.怀孕期间,糖尿病诊断的标准通常基于口服葡萄糖耐量测试。此测试在怀孕24到28周时进行。通常的标准是:
空腹血糖水平:应低于5.1mmol/L。
OGTT测定1小时后:血糖水平应低于10.0mmol/L。
OGTT测定2小时后:血糖水平应低于8.5mmol/L。
2.产后,一般情况下,血糖水平会在产后6到12周恢复至非妊娠状态。此时的血糖标准和一般成年人相同,即:
空腹血糖:应低于7.0mmol/L。
餐后2小时血糖:应低于7.8mmol/L。
3.对于有妊娠期糖尿病史的女性,建议在产后6到12周进行糖尿病筛查,以确保血糖水平恢复正常。
产后应继续监测血糖水平,尤其是有妊娠期糖尿病病史者。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包括均衡饮食和适当运动,有助于维持正常的血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