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璞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血管内科
1.一般情况下,孕妇会在孕中期(18-24周)接受详细的产前超声波扫查。这一检查有助于识别胎儿心脏的基本结构是否正常。如果这一阶段的超声波结果显示任何异常或可疑情况,则可能需要进一步的心脏彩超检查。
2.孕妇有心脏病家族史、糖尿病、妊娠合并症或其他高风险因素时,医生可能会建议进行心脏彩超检查,以排除或确认胎儿可能存在的心脏问题。
3.如果在例行产检过程中,发现胎儿心脏的搏动、节律或生长情况异常,也可能会考虑进行心脏彩超以进一步评估。
4.心脏彩超是一种无创检测手段,没有辐射,对孕妇和胎儿都较为安全,因此当有医学指征时,进行此项检查是合理的选择。
是否需要在怀孕29周时进行心脏彩超检查,应根据具体的医学指征和医生的专业判断来决定。如无特殊指征,一般不必进行额外的心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