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伟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眼科
1.通常,人类眼睛可以忍受的散光度数为0至0.75屈光度,这被认为是轻度散光。这一范围内的散光一般不影响日常生活和视力。
2.散光超过1.00屈光度时,可能开始出现视物模糊或畸变,需要通过眼镜、隐形眼镜或手术进行矫正。
3.高度散光通常指的是度数在2.00屈光度以上,此时视觉质量会受到明显影响,并且可能伴随其他视力问题。
4.经过矫正后,正常的裸眼视力应达到0.8至1.0之间才能被视为正常视力。
通过定期的眼科检查有助于及时发现和矫正散光。对于任何视力模糊或不适,应尽早咨询眼科医生以获取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