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蔚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普通外科
1.公式概述:烧伤最初24小时内所需的晶体液体量(通常是乳酸林格液)为4毫升×体重(公斤)×烧伤面积(%TBSA,指体表烧伤面积百分比)。
2.具体计算:
体重:需要以公斤为单位测量。
烧伤面积:可以使用“规则九”或Lund-Browder图法进行评估。成人的头部和颈部大约占9%,每只上肢各占9%,躯干前后各占18%,每只下肢各占18%,会阴部约占1%。
计算结果中,前8小时内应给予总量的一半,其余一半在接下来的16小时内给予。
3.注意事项:
该公式仅适用于二度和三度烧伤。
特殊人群如儿童和老年人可能需要调整策略。
必须根据尿量、心率、血压等临床监测指标调整输液速率。
合理补液对于烧伤患者的恢复至关重要,应结合临床实际情况来实施和调整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