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 肺癌放疗的剂量
刘宇飞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1.非小细胞肺癌(NSCLC):对于局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常规放疗剂量为60至66Gy(戈瑞,放射剂量单位),每次2Gy,每周5次,总疗程约6到7周。对于早期不可手术的非小细胞肺癌,可选择立体定向放射治疗(SBRT),剂量通常为48至60Gy,分3到5次完成。
2.小细胞肺癌(SCLC):对于局限型小细胞肺癌,放疗通常与化疗同步进行。标准放疗方案为45Gy,分30次,每次1.5Gy,每天两次,连续三周。针对部分病例可采用更高剂量的55至60Gy,每次1.8至2Gy,每周5次,总疗程约6至7周。
3.姑息性放疗:在无法治愈的情况下,放疗主要目的是缓解症状,如疼痛、咳嗽或气促。常用剂量为20至30Gy,分10到15次,每次2至3Gy,总疗程约2至3周。
4.脑转移:对于脑转移的肺癌患者,全脑放疗(WBRT)常用剂量为30Gy,分10次,每次3Gy,总疗程约2周。对于少数脑转移灶且适合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者,剂量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为18至24Gy,分1到3次完成。
放疗过程中需密切监测患者的反应和副作用,以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2024-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