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娟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消化内科
1.肝功能监测:开始使用立普妥前,通常会进行基线肝功能测试。在治疗过程中,特别是在剂量调整后,需要定期监测肝功能。主要观察血清丙氨酸转氨酶和天冬氨酸转氨酶的水平。
2.判断异常:如果检测显示ALT或AST超过正常上限的3倍以上,需警惕肝损伤的风险。这种情况下,暂停或终止使用立普妥是适当的措施。
3.停药决定:一旦确认肝功能异常与立普妥有关,立即停止用药。此时,应与医务人员讨论替代治疗方案,以确保胆固醇管理不受重大影响。
4.后续处理:停止立普妥后,继续监测肝功能指标,看是否恢复正常。如果症状持续或指标未改善,可能需要进一步检查以排除其他原因。
在服用立普妥期间,定期的医学检查和监控是确保安全有效用药的重要部分。如出现肝功能异常,需立即采取措施并寻求专业医疗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