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赟副主任医师
南京市第一医院 内分泌科
1.初始剂量:对于大多数成人患者,建议每天一次,每次10毫克,可以在任何时间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2.调整剂量:在初始剂量基础上,根据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情况,每4周或更长时间可进行调整。最大剂量每天80毫克。
3.特殊人群:老年患者、肝功能不全患者及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建议从较低剂量开始,如5毫克,并根据情况逐步调整。
4.与其他药物合用:在与其它降脂药物(如胆酸结合树脂)合用时,应至少间隔2小时,以避免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定期监测血脂水平以及肝功能指标,如果出现异常需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