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煜副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眼科
1.一般来说,开封后的眼药水建议在4周内使用完毕。这是因为打开后,溶液暴露在空气中,会增加被细菌污染的风险,从而导致潜在的眼部感染。
2.某些特殊类型的眼药水,例如不含防腐剂的单次使用小瓶装眼药水,在打开后应在24小时内使用完毕,以确保安全性。
3.眼药水应储存在15°C到30°C之间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或高温,这样可以延长其有效期。
4.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循包装上的说明以及医生或药剂师的建议,因为不同品牌和类型的眼药水可能有不同的保存要求。
注意观察眼药水的外观和气味变化。如果发现颜色变浑浊、出现沉淀物或气味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