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蔚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普通外科
一旦怀疑食物中毒,应立刻停止食用任何可疑食品,避免毒素继续吸收。同时收集剩余食物、呕吐物或排泄物样本,以便后续检测。
若中毒时间在1-2小时内且患者意识清醒,可用手指或勺柄刺激咽喉部催吐。对于无腐蚀性毒物中毒,可口服20-30克硫酸镁或硫酸钠导泻。但强酸、强碱或昏迷患者严禁催吐,以免引起窒息或食管损伤。
轻度脱水者可口服补液盐,按每公斤体重50毫升计算,分次饮用。中重度脱水需静脉输注5%葡萄糖盐水或林格液,速度控制在每小时100-200毫升。补液过程中需监测尿量和血压。
针对已知毒素,需及时使用对应解毒剂。如有机磷中毒用阿托品和氯解磷定;亚硝酸盐中毒用亚甲蓝(1-2毫克/公斤体重);肉毒杆菌中毒用抗毒素血清。解毒剂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发热患者可使用物理降温或布洛芬(成人每次0.3克,每6小时一次);抽搐者给予地西泮(成人每次10毫克,静脉注射);呼吸困难者需吸氧(流量2-4升/分钟)或机械通气。抗生素仅用于细菌性感染,需根据药敏结果选择。
出现以下情况需立即就医:持续呕吐超过6小时、腹泻超过10次/天、血便或脓血便、意识模糊、呼吸困难、心率超过120次/分、血压低于90/60毫米汞柱。儿童、老人、孕妇及基础疾病患者应优先就诊。
患者需卧床休息,保持呼吸道通畅。饮食从流质开始,如米汤、藕粉,每次100-200毫升,每日6-8次。避免牛奶、豆浆等易产气食物。症状缓解后逐步过渡到半流质和软食。食物中毒的处理核心是阻断毒素吸收、维持生命体征稳定和及时就医。患者切勿自行使用止泻药(如洛哌丁胺),因可能延缓毒素排出。若症状持续超过48小时或出现上述重症指征,必须前往医院急诊科就诊,进行血常规、电解质、肝肾功能及毒物检测。日常预防需注意食物储存温度(冷藏4℃以下,冷冻-18℃以下)、生熟分开、彻底加热(中心温度70℃以上)及避免食用过期变质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