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赟副主任医师
南京市第一医院 内分泌科
1.妊娠期糖尿病诊断后,通常建议每一到两周进行复查。这包括检查空腹血糖、餐后血糖及糖化血红蛋白水平。
2.定期复查有助于及时调整饮食、运动和药物治疗方案,从而更好地控制血糖水平。
3.产后6至12周,应进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以确定血糖是否恢复正常。
4.若产后血糖仍未恢复正常,建议定期随访,以预防或延缓2型糖尿病的发生。
及时的复查和检测能够有效管理妊娠期糖尿病,保障母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