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涛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中医科
第一,脾胃虚寒者不宜食用贝母。这类人群通常表现为消化功能较弱,易有腹泻、食欲不振等症状。贝母性寒,可能加重脾胃虚寒的症状,导致不适。
第二,孕妇应避免使用贝母。虽然贝母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但其药性较强,可能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从而增加流产或早产的风险。因此,孕妇在使用任何药物前均应谨遵医嘱。
第三,过敏体质者需慎用贝母。某些人对特定药物或食物具有过敏反应,贝母也不例外。如有过敏史或出现皮疹、呼吸困难等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