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娟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消化内科
1.黏液溶解:通常通过雾化吸入方式给予,成人剂量为每天3次,每次200-400毫克。每次吸入大约需时5至10分钟,根据患者病情可调整剂量和次数。
2.口服解毒:对于扑热息痛过量的解毒,成人初始剂量为140毫克/公斤体重,随后每4小时给予70毫克/公斤体重,共17次。第一次用量后的总疗程通常为72小时。
3.静脉注射解毒:在医院环境中使用,初始负荷剂量为150毫克/公斤体重,持续15分钟;接着50毫克/公斤体重,持续4小时;然后100毫克/公斤体重,持续16小时。总疗程为20小时。
具体剂量可能因患者年龄、体重、病史及肝功能状态而调整。应严格遵循医嘱进行用药,避免擅自更改用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