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伟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眼科
1.视力检查:怀孕后,由于体内激素水平变化,角膜厚度可能增加、曲率发生改变,导致视力波动。建议每一至两个月进行一次视力测试,尤其是高度近视(超过600度)的人群。
2.眼压监测:孕期代谢改变可能降低眼压,但某些情况下,高度近视者可能出现眼压升高,需要检测以预防青光眼的发生。一般每3-6个月进行一次测量。
3.裂隙灯显微镜检查:通过此项检查,可观察角膜、晶状体及其他前节结构是否存在异常,特别是针对有干眼症状或孕前佩戴隐形眼镜的近视患者。
4.眼底检查:高度近视者容易并发视网膜病变,如视网膜裂孔、变性或脱离。建议在孕早期、中期和晚期分别进行眼底检查,必要时扩瞳检查视网膜周边部位。
5.光学相干断层扫描:对于存在黄斑区异常、高度近视或眼底病史者,可利用该技术精确评估黄斑区及视网膜结构情况。
孕妇应避免过度用眼,注意眼部卫生,并按医嘱复查。在体检中发现任何眼部不适或症状,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