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仁宏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1.二价宫颈癌疫苗主要用于预防HPV16和18型病毒感染,这两种病毒与70%的宫颈癌相关。该疫苗通常分三次接种,初次接种后2个月和6个月分别进行第二次和第三次接种。
2.在发现怀孕时已经接种了部分或全部疫苗的孕妇,根据现有的临床试验和观测数据,没有证据表明疫苗会对妊娠过程或胎儿发育产生危害。但出于谨慎考虑,建议暂停未完成的剂次数,直至产后再行接种。
3.针对已接种的孕妇,不需要进行额外的特殊监控,只需按照常规的孕期检查和护理要求进行即可。在避免高风险行为的前提下,正常的孕期管理不受影响。
4.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各国疾病控制中心均建议,在怀孕期间避免接种任何类型的HPV疫苗,并建议在哺乳期妇女接种前咨询专业医生。
暂停疫苗接种在怀孕结束后完成剩余剂次是目前被广泛接受的做法。这一措施是基于对母体和胎儿健康最周全的保护考量,同时确保疫苗接种效果的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