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娟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消化内科
1.诊断标准:
罗马IV标准是常用的诊断依据,包括在至少6个月前开始、最近3个月内每个月至少有1天反复发作的腹痛,并伴有以下两种或全部症状:与大便频率改变有关、与大便外观变化相关及通过排便缓解。
症状通常为慢性,包括腹痛、腹胀、腹泻或便秘,或二者交替存在。
2.排除检查:
血常规、生化全套、大便潜血试验等基础检查用于排除其他病因。
在特定情况下,可进行结肠镜检查以排除炎症性肠病,如克罗恩病和溃疡性结肠炎。
针对乳糖不耐受或小肠细菌过度生长,可以进行呼气试验。
3.鉴别诊断:
炎症性肠病:需通过影像学和内窥镜检查排除。
乳糖不耐受:通过饮食回避试验和乳糖呼气试验确认。
其他如甲状腺机能亢进、寄生虫感染亦需考虑。
肠易激综合征是一项排除性诊断,需要通过详尽的患者病史、体格检查及必要的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来明确,同时注意与其他疾病的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