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文静副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科
1.早期孕检:通常在怀孕8周内进行,包括测量血压、体重、尿液和血液检查、产前筛查等。
2.中期孕检:在怀孕16周左右进行,主要检查胎儿的发育情况,并排除出生缺陷等问题。这些检查通常包括B超检查、唐氏综合征筛查、羊水穿刺等。
3.后期孕检:在怀孕32周开始定期检查,包括检查胎儿的成长情况、母体的健康状况等。这些检查通常包括B超检查、胎心监护、子宫大小测量、血压和尿蛋白等指标的监测等。
此外,如果您有高风险妊娠或患有特殊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可能需要额外的检查和治疗。最好咨询您的医生了解详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