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娟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消化内科
1.发病机制:功能性消化不良是由于胃肠道功能障碍引起的,其具体原因尚未完全明确,可能与胃酸分泌、胃排空、胃肠动力、敏感性增强以及心理因素有关。
2.诊断标准:根据罗马IV标准,功能性消化不良的诊断需具备至少三个月反复发作并持续六个月以上的上腹部不适,并且不伴有器质性疾病的证据。
3.症状表现:患者常表现为上腹部疼痛、饱胀、早饱、嗳气、恶心等症状,这些症状可影响生活质量。
4.治疗方法:
药物治疗:常用的药物包括制酸剂、促胃动力药、抗抑郁药等。
饮食调节:建议少食多餐,避免辛辣油腻食物,以及咖啡因和酒精。
生活方式调整:应注意规律作息,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适度运动。
心理治疗:对于伴有明显心理因素的患者,可考虑心理干预,如认知行为疗法。
5.预后与管理:大多数患者经过综合治疗后症状可以得到明显改善,但也可能需要长期管理来防止症状复发。
功能性消化不良虽然难以完全根治,但通过合理的治疗方案,大多数患者可以显著改善症状,提高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