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伟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眼科
1.定义与原因:弱视指的是在视觉系统发育阶段,眼部没有器质性病变,但视力降低的情况。常见原因包括斜视、屈光不正(如远视、近视、散光)和形觉剥夺(如白内障)。
2.发病年龄:弱视通常发生在儿童早期,特别是在视觉系统发育快速的时期,即出生后的前六年内。如果在这一关键发育阶段未能提供清晰的视觉刺激,可能导致永久性的视力损伤。
3.治疗时限:早期发现和治疗是恢复正常视力的关键因素,一般在12岁之前进行治疗效果较好。研究显示,越早开始治疗,恢复正常视力的可能性越大。
4.治疗方法:
配镜:矫正屈光不正,如远视、近视或散光。
遮盖疗法:将视力较好的眼睛遮盖,以强迫弱视眼使用和发育。
视觉训练:通过特定的视觉活动和练习,提高弱视眼的视觉能力。
5.治疗效果:根据多项研究,80-90%的弱视患者在接受适当治疗后可获得不同程度的视力改善,部分患者甚至可以达到正常视力水平。
如果不进行治疗,弱视可能导致永久性的视力不足。早发现、早治疗对于逆转和改善弱视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