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伟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眼科
1.视力测试:
使用视力表进行视力测量,观察被检者的远视力和近视力。
常用的视力表包括Snellen视力表和对数视力表。
2.屈光检查:
使用验光仪或散瞳验光来测量屈光度。
目的是确定是否存在近视、远视或散光等屈光不正,从而为进一步矫正提供依据。
3.眼位检查:
使用遮盖试验(单眼遮盖试验和交替遮盖试验)来观察眼位的变化。
此试验帮助判断是否存在斜视,以及斜视类型,如内斜视、外斜视等。
4.双眼视功能检查:
使用红绿色镜片、四点灯法等方法评估双眼的协调性。
测试双眼视功能能否正常融合,以确定有无双眼视功能障碍。
通过这些检查,可以全面了解斜视性弱视的具体情况,为治疗提供科学依据。建议定期复查以监控病情进展,同时遵循专业医生的治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