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飞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1.非小细胞肺癌:
单药治疗:每周一次,每次1000mg/m²,连续三周,然后休息一周。
联合治疗:与顺铂联合使用时,在第1天和第8天分别给予1250mg/m²或1000mg/m²,21天为一个周期。
2.胰腺癌:
每周一次,每次1000mg/m²,连续7周,然后休息一周。之后每周一次,每次1000mg/m²,连续三周,然后休息一周。
3.乳腺癌:
与紫杉醇联合使用时,在第1天和第8天分别给予1250mg/m²,21天为一个周期。
在使用过程中,需定期监测患者的血象、肝肾功能等指标,以调整剂量和避免不良反应。在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骨髓抑制等情况下,应谨慎使用或调整剂量。
上述用量仅供参考,具体治疗方案应由专业医师根据患者个体情况确定。治疗期间应严格遵循医嘱,并定期进行相关检查以确保治疗效果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