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尧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通常安排在妊娠24~28周之间进行,此时是胰岛素抵抗增加的高峰期。如果孕妇具有高危因素,例如肥胖、妊娠期糖尿病史、多囊卵巢综合征、家族中有糖尿病患者或曾经生产过巨大儿,则可能需要在首次产前检查时提前筛查。高龄孕妇(年龄超过35岁)也属于重点关注人群。
筛查手段主要包括以下两种:(1)葡萄糖负荷试验:目前临床常用50克葡萄糖挑战测试,这是一种非空腹检测方法,孕妇口服50克葡萄糖溶液后,1小时测定静脉血糖值。如果结果≥7.8mmol/L,则需进一步行糖耐量试验。(2)糖耐量试验:这是确诊妊娠期糖尿病的重要手段。其流程为:孕妇空腹至少8小时后,口服75克葡萄糖溶液,于0小时、1小时及2小时分别采集静脉血检测血糖水平。
根据2013年国际糖尿病与妊娠研究组推荐的标准,如下任意一项达到或超过以下阈值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1)空腹血糖≥5.1mmol/L;(2)75克OGTT1小时血糖≥10.0mmol/L;(3)75克OGTT2小时血糖≥8.5mmol/L。在未达到上述标准情况下,但前期筛查结果提示异常者,仍建议密切观察并合理控制饮食以降低风险。
(1)筛查前应避免剧烈运动和进食,以保证血糖检测结果的准确性。(2)若孕妇已显现明显糖尿病症状,如多饮、多尿、体重下降等,不必局限于妊娠期糖尿病确诊程序,应尽快评估是否合并糖尿病。(3)诊断妊娠期糖尿病后,应通过营养干预和适当运动来管理血糖,并根据必要情况进一步选择胰岛素治疗。妊娠期糖尿病对母婴健康有重要影响,早筛查、早诊断和科学干预可以有效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