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文静副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科
1.在怀孕早期(前三个月),特别是有流产史的孕妇应该避免同房,因为这可能会增加流产的风险。
2.孕晚期(孕期第三个月后)最好采用侧卧位进行性行为,这样可以减少压迫胎儿的可能性。
3.若孕妇有出血、羊水过多、宫缩等情况,应暂停同房,并及时就医。
4.对于有感染性疾病的夫妻,例如淋病、梅毒等疾病,应该避免同房,以免传染给胎儿。
总之,在孕期同房需要综合考虑孕妇的身体状况和实际情况,如果有任何不适或疑问,最好咨询医生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