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文静副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科
1.孕早期:通常在怀孕5-8周进行第一次B超,以确认胎儿是否在子宫内发育正常。此时可以确定胎儿的数量、位置和心跳等。
2.中期:通常在孕期第18-22周进行第二次B超,以评估胎儿的生长和器官系统的发育情况,同时还可以确定胎儿的性别。
3.晚期:如果有需要,孕期晚期也可进行B超检查。例如,如果医生担心胎儿发育不良或羊水过少,他们可能会安排额外的B超检查。
总的来说,通常孕期需要进行两次B超检查。但是,如果存在任何风险因素或者需要监测胎儿的特定状况,医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更多的B超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