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尧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孕妇糖尿病筛查(即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是妊娠期糖尿病诊断的核心步骤,其流程包括禁食准备、空腹采血、口服葡萄糖水、定时采血及结果判读。筛查过程需严格遵循时间节点与剂量要求,以确保诊断准确性。具体步骤如下:
受检者需在检查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量不低于150克),避免刻意减少糖分摄入。检查前需禁食8至14小时,期间可饮用少量白开水,但禁止进食、吸烟或饮用含糖饮料。建议安排在早晨进行,以减少生理波动影响。
受检者于早晨空腹状态下,由医护人员采集静脉血样,用于测定空腹血糖水平。采血后需立即送检,避免样本放置过久导致葡萄糖分解。
空腹采血完成后,受检者需在5分钟内饮用含75克葡萄糖的溶液(通常为300毫升温水溶解)。溶液需一次性缓慢喝完,避免过快引发恶心或呕吐。若出现呕吐,需重新安排检查。
从饮用葡萄糖水第一口开始计时,分别于1小时和2小时后再次采集静脉血样。采血期间受检者需静坐或平躺,避免剧烈活动、进食或饮水(除少量白开水外)。若出现头晕、心悸等低血糖症状,需立即告知医护人员。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为:空腹血糖≥5.1毫摩尔每升,1小时血糖≥10.0毫摩尔每升,2小时血糖≥8.5毫摩尔每升。任何一项指标达到或超过上述阈值,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若结果正常,但存在高危因素(如肥胖、家族史等),可能需在孕中期重复筛查。
若受检者存在严重恶心、呕吐或无法耐受葡萄糖水,可考虑使用其他替代方案(如馒头餐试验),但需咨询医生。筛查前需避免服用影响血糖的药物(如糖皮质激素、利尿剂等),必要时需暂停用药。检查后应正常进食,防止低血糖反应。
妊娠期糖尿病筛查是保障母婴安全的重要环节,可早期发现糖代谢异常并干预。若诊断成立,需通过饮食控制、运动管理或胰岛素治疗维持血糖稳定,以降低巨大儿、早产等并发症风险。孕妇应严格遵循医嘱完成筛查,切勿因不适而中断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