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赟副主任医师
南京市第一医院 内分泌科
1.时间:
通常在怀孕24到28周之间进行。
如果有早发糖尿病史或其他风险因素,可能会提前进行。
2.测试流程:
空腹8-12小时后进行。
首先测量空腹血糖,然后饮用75克葡萄糖溶液。
喝下溶液后,分别在1小时和2小时再次采血测量血糖。
3.判定标准(单位:mmol/L):
空腹血糖值应小于5.1。
一小时后血糖值应小于10.0。
两小时后血糖值应小于8.5。
4.高风险人群:
有肥胖、家族糖尿病史、多囊卵巢综合征、既往妊娠糖尿病史或巨婴分娩史等因素的孕妇需要特别注意。
进行糖耐量测试有助于早期发现和管理妊娠期糖尿病,从而减少母婴并发症的发生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