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蔚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普通外科
1.在烧伤复苏阶段,通常会使用乳酸林格氏液等晶体液体进行初步补液。早期补液可以通过公式计算,即根据烧伤面积(%TBSA)和体重,常用的公式为:4ml×体重×烧伤面积(%)。这一部分的补液一般在烧伤后最初的24小时内进行,其中半量在前8小时内输注,其余半量在随后16小时内完成。
2.在补液过程中,应密切监测患者的尿量及其他生命体征,以评估补液效果并进行适当调整。目标尿量通常维持在每小时0.5-1ml/kg,以作为循环充足的标志。
3.随着时间推移及烧伤程度的不同,可能需要加入胶体液体以纠正渗透压,并帮助改善血容量,但这通常是在24小时后才考虑使用。胶体溶液如白蛋白或羟乙基淀粉等,一般用于晚期处理阶段。
合理的液体管理对烧伤患者至关重要,需确保有效的循环支持,同时避免液体过载风险。补液过程中应保持动态评估以满足个体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