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文静副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科
1.孕前检查:在怀孕前进行一次全面身体检查,包括血压、体重、血糖、血脂以及其他常规检查。
2.孕早期检查:在怀孕的前三个月(12周)内,需要进行孕妇体格检查、B超检查、血液检查(例如,血型、HIV、乙肝、梅毒等),并根据需要接种疫苗。
3.中期检查:在怀孕的第4个到第6个月(13-28周)期间,需要进行羊水穿刺或绒毛取样等产前诊断的检查。
4.产前检查:在怀孕的后期(29周以后)需要进行孕妇体格检查、B超检查、胎心监测等检查。
5.糖耐量试验:用于检查孕妇是否患有妊娠糖尿病,通常在怀孕24-28周时进行。
总之,孕妇还应该始终关注自己的身体变化,并随着孕期的进展及时向医生报告任何异常症状或不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