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继南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骨科
1.骨折初期(0-2周):在此阶段,通常建议限制手腕的活动量,以便于骨骼的稳定和初步愈合。可以进行轻微的手指运动,以保持血液循环。
2.骨折愈合期(3-6周):这段时间内应继续限制手腕的强度运动,但可以开始逐渐增加手指、肘部和肩膀的活动,以防止其他关节僵硬。在某些情况下,医生可能会允许进行一些轻柔的手腕运动。
3.骨折康复期(6-8周及以后):此时,骨头通常已经部分愈合,可以开始物理治疗,包括进行一些轻度的手腕伸展和屈曲运动。目标是恢复手腕的灵活性和力量。
4.完全康复期(8周以上):经过医生确认骨折完全愈合后,可以逐渐增加手腕的负重和抗阻力训练,但仍需谨慎,以防再次受伤。
确保遵循专业医疗建议,在开始任何康复练习之前得到医护人员的批准,以避免延误愈合或引发并发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