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煜副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眼科
1.弱视是指在眼部没有器质性病变情况下,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正常标准。它通常由斜视、屈光不正(如高度近视、远视或散光)或视觉剥夺等因素引起。
2.对于5岁的儿童,其视觉系统仍处于发育阶段,因此及时进行治疗可以取得较好的效果。此时的视觉可塑性允许更大的改善空间。
3.常见的治疗方法包括佩戴适当的矫正眼镜以提高视力水平,并使用遮盖疗法(遮盖强眼,促使弱视眼发挥作用),以促进弱视眼的视力发展。一些特殊的视觉训练和康复设备也能提供辅助作用。
4.早期发现并干预至关重要,通常建议在8岁之前进行积极治疗,因为超过这一年龄,视觉系统的发育趋于稳定,治疗效果显著下降。
5.定期的视力检查和专业医生的指导是确保治疗过程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虽然完全恢复到正常视力的可能性不高,但积极的医疗措施能够显著提高视功能,改善生活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