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宁副主任医师
南京脑科医院 中医科
1.白术不宜与生姜同用。生姜性温味辛,具有发汗解表的作用,而白术则具有燥湿健脾的功能,两者性质相反,联合使用可能会导致药效减弱或抵消。
2.白术不宜与甘草同用。甘草性平味甘,具有调和诸药的作用,但其本身的补气效果较强,与白术同用可能会导致气滞或气虚患者症状加重。
3.白术不宜与藜芦同用。藜芦性寒味苦,有强烈的涌吐作用,而白术有温中健脾的特性,两者性味和作用均相冲突,合用可能会引起呕吐等不良反应。
4.白术不宜与巴豆同用。巴豆具有峻下逐水的作用,且毒性较大,与白术的补气健脾作用完全相反,联合使用可能会增加毒副作用风险。
5.白术不宜与大黄同用。大黄性寒味苦,具有泻下通便的作用,而白术主治脾胃虚弱,两者合用易造成药性冲突,影响疗效。
在使用白术时,应严格遵循医嘱,避免上述配伍禁忌,以确保安全有效地发挥其药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