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蔚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普通外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婚检并非婚姻登记的法定前置条件,但国家积极倡导和鼓励新人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婚检的核心价值在于预防遗传性疾病、传染病及生殖系统异常,保障婚姻质量和后代健康,是公民行使优生优育权利的重要医学手段。
2003年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强制婚检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不得以未提供婚检证明为由拒绝办理登记。但《母婴保健法》仍保留婚检作为保障母婴健康的重要措施,并赋予公民自愿选择权。
婚检可筛查出三类主要风险。一是严重遗传性疾病,如血友病、遗传性聋哑等,通过遗传咨询可评估后代患病概率;二是指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梅毒、乙肝等,若一方患病需及时治疗,避免配偶感染及胎儿垂直传播;三是有关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可能影响婚后生活及生育安全。
婚检可发现生殖系统畸形或功能障碍,如男性隐睾、女性子宫发育不良等,早期干预可提高受孕概率或避免宫外孕风险。同时,婚检包含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胸透等基础检查,能发现隐性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据显示,全国婚检率在强制取消后由2002年的90%降至2012年的不足60%,同期新生儿出生缺陷率由0.9‰上升至1.5‰。2018年国家卫健委开展专项调研,婚检人群的遗传病检出率约为0.5%,传染病检出率约为2.3%,生殖系统异常检出率约为1.8%。
建议在婚姻登记前3至6个月内完成婚检,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及近期免冠照片。婚检机构通常为当地妇幼保健院或指定医院,检查项目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筛查、艾滋病筛查)、生殖器检查及遗传咨询。检查结果应在2周内出具,若发现异常,医生会提供针对性治疗方案或生育指导。
婚检是公民对自身健康、配偶健康及后代健康负责的理性行为。尽管法律未作强制要求,但医学实践表明,婚检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率、预防传染病传播、改善生殖健康结局。建议所有计划结婚的伴侣主动进行婚检,尤其是有遗传病家族史、传染病接触史、生育高龄或不明原因不孕不育的群体。婚检过程严格保护隐私,检查结果仅告知受检者本人,无需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若发现严重疾病,治疗期间应暂缓婚姻登记,待病情稳定或治愈后再行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