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赟副主任医师
南京市第一医院 内分泌科
1.空腹血糖:一般应低于5.3毫摩尔/升(95毫克/分升)。
2.餐后一小时血糖:不应超过7.8毫摩尔/升(140毫克/分升)。
3.餐后两小时血糖:应低于6.7毫摩尔/升(120毫克/分升)。
4.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中,空腹、餐后一小时和两小时的血糖分别不应超过5.1毫摩尔/升(92毫克/分升)、10.0毫摩尔/升(180毫克/分升)以及8.5毫摩尔/升(153毫克/分升)。
定期监测血糖水平对于预防孕期并发症及维护母婴健康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