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赟副主任医师
南京市第一医院 内分泌科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通常在妊娠24至28周期间进行。这是因为此时孕妇的胰岛素抵抗可能达到高峰。以下是常见的诊断方法:
1.初步筛查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筛查步骤:1.空腹8小时后采血测空腹血糖。2.口服75克葡萄糖溶液。3.分别在服用后1小时和2小时再采血测血糖。-诊断标准(由国际糖尿病联盟IDF推荐):-空腹血糖≥5.1mmol/L(92mg/dL)-1小时血糖≥10.0mmol/L(180mg/dL)-2小时血糖≥8.5mmol/L(153mg/dL)若任意一项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2.高危人群早期筛查某些高危孕妇可能需要在怀孕早期(第一次产前检查时即12周内)进行筛查。这些高危因素包括:-肥胖-有妊娠期糖尿病史-有糖尿病家族史-多囊卵巢综合征-既往巨大儿生产史对于这些高危人群,如果发现处于糖尿病前期或确诊糖尿病,应尽早干预,并在怀孕24-28周时再次进行OGTT检查。3.血糖监测对于已经诊断为GDM的孕妇,医生会建议定期监测血糖,包括空腹血糖和餐后血糖,以确保血糖控制在目标范围内。4.其他相关检查在诊断GDM之后,可能还会进行一些相关检查以评估母婴健康状况,如:-超声波检查评估胎儿生长情况-尿常规检查以检测可能的并发症注意事项孕妇在接受OGTT测试前,应保持正常饮食习惯,不要特意增加或减少碳水化合物摄入。此外,在测试之前应避免剧烈运动,并保证充足睡眠。如果有任何疑虑或症状,请咨询专业的医疗人员,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最适当的建议和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