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陵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儿科
应使用电子体温计测量腋下温度(正常范围36.0-37.2℃)。发热分级为:低热(37.3-38.0℃)、中等度热(38.1-39.0℃)、高热(39.1-41.0℃)。需同时观察精神状态、食欲、呼吸频率及有无皮疹、呕吐、腹泻。每4小时测量一次体温,若处于高热期或精神状态差,应缩短至1-2小时监测一次。
仅当腋温≥38.5℃且宝宝出现明显不适(如哭闹、烦躁、拒食)时,才考虑使用退热药。首选对乙酰氨基酚(每次10-15毫克/公斤体重,每4-6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或布洛芬(每次5-10毫克/公斤体重,每6-8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两种药物不可交替使用,除非医生指导。严禁使用阿司匹林或尼美舒利。用药前需确认宝宝无严重肝肾功能异常或脱水。
仅在服用退热药后30分钟且宝宝配合的情况下进行。方法包括:减少衣物(穿单层棉质衣裤,避免捂热)、调低室温(24-26℃)、用32-34℃温水浸湿毛巾拧干后擦拭颈部、腋窝、腹股沟等大血管走行区域(每次5-10分钟,避免擦拭胸、背、腹部)。严禁使用酒精擦浴或冰水灌肠,这可能导致体温急剧下降或皮肤损伤。
发热会增加水分丢失,需增加母乳或配方奶喂养次数(每次可增加10-20毫升)。若拒绝进食,可少量多次补充口服补液盐(按说明书稀释,每次5-10毫升,间隔10分钟)。若出现嘴唇干燥、前囟凹陷、小便量减少(6小时内无湿尿布),提示脱水,需及时就医。辅食暂停新食物,以易消化的米糊、烂面条为主。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需立即就诊:体温≥41℃且退热药无效;发热超过72小时;出现惊厥(抽搐、口吐白沫、意识丧失);呼吸急促(安静状态下超过40次/分钟);皮肤出现压之不褪色的瘀点或皮疹;持续呕吐、腹泻或拒食超过6小时;精神状态持续萎靡或异常烦躁;既往有热性惊厥史。发热是机体对抗感染的正常反应,多数由病毒引起,病程约3-5天。处理重点在于缓解不适、防止脱水,而非单纯追求体温降至正常。若宝宝在体温38.5℃以下时精神状态良好、能吃能玩,无需特殊处理。注意家庭环境通风,护理人员勤洗手,避免交叉感染。若使用退热药后体温反复,应间隔足够时间再重复用药,不可频繁加量。任何异常情况,请及时咨询儿科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