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宇齐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妇产科
1.怀孕早期(第一孕期):如果孕妇在怀孕早期被诊断出宫颈癌,通常建议进行手术治疗,如锥切术,以便保留生育功能。如果癌症分期较高,可能会考虑终止妊娠以便进行更积极的治疗。
2.怀孕中期(第二孕期):在此阶段,如果癌症属于早期,可以选择延迟治疗至胎儿可存活时再进行剖腹产并立即开展癌症治疗。如癌症进展得较快或属于晚期,则可能需结合放疗和化疗方案,尽量在不影响胎儿发育的情况下进行。
3.怀孕晚期(第三孕期):对于接近足月的妊娠,治疗策略多倾向于观察,直到胎儿足月后进行剖腹产,然后立即开始癌症治疗。在某些紧急情况下,可能需要提前引产或进行更迅速的干预。
4.化疗和放疗:化疗通常在妊娠中期之后被视为相对安全的选择,但应避免在第一孕期使用,因其对胎儿的影响较大。放疗一般在妊娠期间避免使用,因为其对胎儿的危害明显。
5.心理支持和多学科合作:在整个治疗过程中,需要提供心理支持,并由妇科肿瘤科、产科、新生儿科等多学科团队协作,以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宫颈癌在妊娠期间的管理复杂且必须个体化。重要的是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根据癌症的特异情况和妊娠阶段,选择最适合的治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