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建海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营养科
1.低温保存:肉类必须在4℃以下的冰箱中冷藏。如果室温超过20℃,被放置超过2小时的肉类不建议再食用。
2.密封存放:隔夜肉类应使用密封容器或保鲜膜覆盖,防止与其他食品交叉污染以及空气中的细菌进入。
3.再次加热:食用前应将肉类加热至至少75℃,以确保杀死可能存在的细菌。
4.外观和气味:如发现肉类有异常颜色变化或异味,即使经过上述处理,也应避免食用。
妥善保存和处理肉类可以有效降低食品中毒的风险。注意食物新鲜度和储存环境,确保饮食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