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5-08-22
沈波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肿瘤科
肺鳞癌并无全球公认的“唯一”靶向药物,临床需按基因检测结果分层选择。针对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者可用相应酪氨酸激酶抑制剂,针对程序性死亡配体1高表达者可用免疫检查点抑制剂,二者均非肺鳞癌专属。
1、驱动基因阳性者:肺鳞癌中可干预的驱动基因包括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间变性淋巴瘤激酶融合、ROS1融合等,对应药物为相应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此类突变在肺鳞癌中总体检出率低于肺腺癌,故用药前必须完成组织或血液基因检测。
2、程序性死亡配体1高表达者:帕博利珠单抗单药适用于程序性死亡配体1肿瘤比例评分≥50%的晚期肺鳞癌一线治疗,该结论源自KEYNOTE-024研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批准其用于该人群。
3、抗血管生成联合策略:贝伐珠单抗联合化疗在肺鳞癌中因出血风险受限,临床更常评估雷莫西尤单抗等药物,需结合病理亚型与出血风险个体化判断。
4、无明确驱动基因者:此类患者以含铂双药化疗联合免疫检查点抑制剂为标准方案,靶向单药治疗不作为常规选择。
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发布的《肺癌治疗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指出,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必须基于明确的分子标志物检测结果,肺鳞癌同样适用该原则。全球癌症统计数据库显示,2022年全球肺癌新发病例约248万例,其中非小细胞肺癌占比约85%,肺鳞癌约占非小细胞肺癌的25%至30%,对应每年约53万至63万例新发肺鳞癌患者。该数据来自国际癌症研究机构2024年发布的全球癌症负担报告。
肺鳞癌靶向治疗并非单一药物可覆盖。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阳性者用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程序性死亡配体1高表达者用免疫检查点抑制剂,二者适用条件不同,不能互相替代。基因检测结果是选择路径的前提,未检测者不应盲目使用靶向药物。
肺鳞癌靶向治疗需依据基因检测与程序性死亡配体1表达状态分层选药,不存在适用于全部患者的单一靶向药物。治疗前应完成规范分子检测,由肿瘤专科医师制定个体化方案。
是。晚期肺鳞癌患者建议完成基因检测,以明确是否存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间变性淋巴瘤激酶融合等可干预靶点,检测结果直接决定能否使用对应靶向药物。
程序性死亡配体1高表达的肺鳞癌能用免疫治疗吗?是。程序性死亡配体1肿瘤比例评分≥50%的晚期肺鳞癌,可考虑帕博利珠单抗单药一线治疗,该方案已获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使用前需经病理与检测确认。
肺鳞癌靶向药物和肺腺癌靶向药物一样吗?否。两者可用靶点谱不同,肺鳞癌中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等驱动基因检出率低于肺腺癌,药物选择必须依据各自检测结果,不能直接套用肺腺癌方案。
没有驱动基因突变的肺鳞癌怎么治疗?此类患者以含铂双药化疗联合免疫检查点抑制剂为标准方案,靶向单药不作为常规选择,具体方案由肿瘤专科医师依据分期与体能状态制定。
本文由沈波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4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肺癌治疗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2023.
[2]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 全球癌症负担报告. 2024.
[3] 中国临床肿瘤学会. 非小细胞肺癌诊疗指南. 人民卫生出版社.
[4]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帕博利珠单抗用于程序性死亡配体1高表达非小细胞肺癌的批准信息.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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