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5-10-20
王尧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糖尿病并发症患者接受玻璃体切除术后是否需要注射药物,取决于视网膜病变的活跃程度。若术前存在活动性新生血管或术中发生出血,术后通常需继续向眼内注射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药物;若病情已稳定且无活动性病变,则可能无需注射。
1、术前视网膜新生血管状态:术前存在活动性新生血管的增殖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患者,玻璃体切除术后持续或复发性出血风险较高,通常需要继续眼内注射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药物以抑制血管增生。术前无活动性新生血管者,术后注射的必要性明显降低。
2、术中是否发生医源性裂孔或出血:术中发生视网膜裂孔或大量出血时,术后炎症反应和血管渗漏加重,临床常辅以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药物注射以稳定血视网膜屏障。
3、术后是否出现复发性玻璃体积血:术后早期再次出现玻璃体积血且持续不吸收者,需评估是否追加眼内注射。
4、是否合并糖尿病性黄斑水肿:合并黄斑水肿者,即使完成玻璃体切除,仍需按疗程注射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药物以消退水肿、维持视力。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是全球工作年龄人群致盲的首要原因。国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临床研究网络发布的诊疗指南指出,增殖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患者在玻璃体切除术前接受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药物预治疗,可显著减少术中出血;术后是否继续注射,需根据眼底血管造影和光学相干断层扫描结果个体化决定。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年版)数据显示,我国糖尿病患者中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患病率约为24.7%至37.5%,其中增殖期占比约5%至10%,该群体是玻璃体切除联合眼内注射治疗的主要对象。一项纳入583眼的回顾性研究显示,玻璃体切除联合术后规律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注射者,术后6个月视力改善率明显高于单纯手术组,但该结论仅适用于术前存在活动性新生血管的患者。
糖尿病并发症患者玻璃体切除术后是否注射药物,由新生血管活动性和黄斑水肿状态共同决定,活动性病变者需继续注射,稳定者可不注射,须经眼底影像学评估后个体化决策。
可以,但仅限术前无活动性新生血管且术后无复发性出血者。存在活动性病变时,不注射可能增加再出血和视力下降风险。
玻璃体切除术后注射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药物需要几次通常为3至6次,具体次数取决于黄斑水肿消退速度和新生血管是否复发。部分患者需延长至12个月以上。
糖尿病性黄斑水肿患者玻璃体切除术后还要继续打针吗是。合并糖尿病性黄斑水肿者,术后仍需按疗程注射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药物,以控制水肿、维持视力。
玻璃体切除术后注射药物能恢复视力吗部分患者视力可改善,但恢复程度取决于视网膜缺血时间和黄斑结构损伤程度。注射目标是控制病变进展、减少出血和水肿。
本文由王尧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4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 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年版). 中华糖尿病杂志, 2021.
[2]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眼底病学组. 我国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临床诊疗指南(2022年). 中华眼底病杂志, 2022.
[3] 国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临床研究网络. 增殖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玻璃体切除手术围手术期管理专家共识. 美国眼科学会,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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