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燕文 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1.治疗初期:在术前或化疗开始前,应进行一次全面的肝肾功能评估。这有助于医生调整药物剂量并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
2.化疗及放疗过程中:多数情况下,化疗周期为每2至3周一次。在每个化疗周期前,应进行肝肾功能检查。这是因为化疗药物可能对肝肾造成一定负担,定期检查能够及时发现异常并进行调整。
3.手术后康复期:手术后,根据患者恢复情况,建议每3至6个月进行一次肝肾功能检查,以确保无迟发性损害及早期发现术后并发症。
4.长期随访:若病情稳定,通常建议每6至12个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以监测身体状态及排除复发或转移的可能。
在整个过程中的监测安排应根据个体差异作出相应调整,有任何不适或异常反应应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