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0-08-27
李磊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呼吸科
疫情期间,体温筛查的常用参考上限为37.3℃。采用额温枪或红外测温设备测量时,超过该数值通常需要复测或进一步排查,但体温是否异常需结合测量部位、测量工具及个体基础体温综合判断,单次读数不能直接作为诊断依据。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将发热列为临床表现之一,腋下体温超过37.3℃被广泛作为发热的筛查界值。世界卫生组织2020年发布的监测指南同样将38.0℃以上定义为发热,但强调筛查场景可采用更低的初筛阈值以提高敏感性。两项标准适用场景不同:前者用于社区和交通枢纽快速筛查,后者用于临床诊断。
体温筛查的界值因场景而异,37.3℃是公共场所初筛的常用启动值,临床发热判断需结合测量部位与复测结果。出现持续发热或伴随呼吸道症状时,应及时就医排查,不自行判断。
否。37.3℃是额温初筛的复测启动值,剧烈运动、进食或环境温度偏高均可导致读数升高,需静坐后腋下复测确认。
疫情期间腋下体温多少度算发热?腋下体温超过37.3℃通常视为发热。正常腋下范围为36.0℃至37.0℃,超过上限需复测并结合症状判断。
疫情期间不同测温部位的发热标准一样吗?否。腋下、口腔、直肠的正常上限依次约为37.0℃、37.2℃、37.7℃,额温仅用于初筛,异常时须用腋下方式复核。
疫情期间体温筛查超过标准应该怎么做?应静坐5至10分钟后用腋下体温计复测。复测仍超标或伴有咳嗽、乏力等症状时,需登记并前往发热门诊进一步排查。
本文由李磊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 2020.
[2] 世界卫生组织. 新冠肺炎监测指南. 2020.
[3] 中华医学会. 诊断学(第9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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