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1-04-14
周丹副主任医师
北京医院 妇产科
孕妇尿液中含有较高浓度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该物质在医药工业中可作为原料用于生产特定生物制剂,因此存在合规的收集与回收渠道。
1、激素来源:孕妇尿液中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浓度在妊娠早期达到较高水平,该激素由胎盘滋养层细胞分泌,可通过尿液排出体外。
2、工业提取:医药企业从收集的孕妇尿液中提取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粗品,再经纯化工艺制成原料药。
3、制剂生产: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原料药可用于生产注射用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等生物制剂,此类制剂在临床上用于特定促排卵治疗及某些激素相关疾病的辅助诊断。
4、收集环节:收集通常由具备资质的生物制品企业或第三方回收机构在指定区域开展,参与者需经过健康筛查并签署知情同意文件。
5、合规要求:收集活动须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生物安全规定,尿液样本需在规定时间内冷链或防腐处理并送交指定加工点。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的化学药品目录集信息,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原料药及制剂在国内有明确注册标准。另据中国医药统计年报(2020年版)显示,国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类制剂年产量处于稳定区间,原料需求长期存在。世界卫生组织于2019年发布的《计划生育服务提供者手册》中亦提及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作为促排卵辅助用药的临床定位。上述信息表明,孕妇尿液收集属于医药原料供应链的起始环节,而非民间偏方或非正规用途。
是。具备资质的医药企业或回收机构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前提下收集孕妇尿液,用于提取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原料,属于合法医药原料供应链环节。
孕妇尿收集后具体做什么用用于提取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粗品,再经纯化制成原料药,最终生产注射用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等生物制剂,用于特定促排卵治疗及激素相关疾病辅助诊断。
参与收集会不会泄露个人健康信息否。合规收集通常仅涉及尿液样本本身,不直接关联个人身份信息与临床诊疗数据,参与者可签署知情同意文件并了解样本用途。
所有孕妇的尿液都能被收集吗否。收集机构通常设定健康筛查条件,如排除特定传染性疾病等,符合条件者方可参与,具体标准由收集机构依据生物安全规定执行。
本文由周丹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化学药品目录集
[2] 中国医药统计年报(2020年版)
[3] 世界卫生组织. 计划生育服务提供者手册(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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