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6-19
许文静副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科
妊娠期高血压是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并达到收缩压≥140毫米汞柱和(或)舒张压≥90毫米汞柱的一组疾病,可伴或不伴蛋白尿及器官功能损害,产后12周内血压多可恢复正常。
1、诊断时间节点: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且收缩压≥140毫米汞柱和(或)舒张压≥90毫米汞柱,需间隔至少4小时重复测量确认。
2、分类依据:根据是否合并蛋白尿、器官功能损害及血压恢复情况,分为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慢性高血压伴发子痫前期五类。
3、蛋白尿界定:24小时尿蛋白定量≥300毫克,或尿蛋白与肌酐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定性≥(+)。
4、严重特征:收缩压≥160毫米汞柱和(或)舒张压≥110毫米汞柱,伴血小板减少、肝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肺水肿或新发头痛、视觉障碍。
全球范围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影响约2%至8%的妊娠,是导致孕产妇死亡、胎儿生长受限、早产及围产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据世界卫生组织2023年发布的《孕产妇死亡原因趋势》报告,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占全球孕产妇死亡原因的约14%。中国妇幼健康监测数据表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位居我国孕产妇直接产科死因的前三位。
1、初产妇:首次妊娠者发病风险高于经产妇。
2、年龄因素:孕妇年龄≥40岁或<18岁,风险升高。
3、既往病史:既往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史、慢性高血压、肾脏疾病、糖尿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
4、多胎妊娠:双胎及多胎妊娠者发病率明显增加。
5、体重因素:孕前体重指数≥28千克每平方米,或孕期体重增长过快。
6、家族史:母亲或姐妹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史。
1、血压监测:妊娠20周后每次产检均应测量血压,血压≥140/90毫米汞柱者需增加监测频率。
2、症状观察:出现持续性头痛、视觉模糊、上腹部或右上腹疼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少尿或体重骤增伴水肿,需立即就医。
3、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尿蛋白定量、胎儿超声及胎心监护。
4、自我监测:病情稳定者每日早晚各测量血压一次并记录;调整监测方案期间需按医嘱增加至每日三次。
妊娠期高血压的处理核心是控制血压、预防子痫及严重并发症、适时终止妊娠。轻度妊娠期高血压可在门诊监测,重度或子痫前期需住院治疗。终止妊娠的时机取决于孕周、病情严重程度及胎儿状况。多数妊娠期高血压患者产后血压在12周内恢复正常;若12周后仍持续升高,需重新评估是否为慢性高血压。
妊娠期高血压是妊娠20周后新发血压升高达到140/90毫米汞柱的疾病,可累及多器官,需规范产检与监测。病情稳定者每日早晚各测血压一次;调整监测方案期间需按医嘱增加至每日三次。出现头痛、视觉异常或上腹痛应立即就医。
是。多数患者产后12周内血压恢复正常,但若12周后仍高,需排查慢性高血压。
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必须剖宫产吗?否。分娩方式取决于孕周、病情、宫颈条件及胎儿状况,并非所有患者均需剖宫产。
妊娠期高血压对胎儿有影响吗?是。可能导致胎儿生长受限、早产、羊水过少甚至胎儿窘迫,需加强胎儿监测。
没有症状是否说明血压正常?否。妊娠期高血压早期常无症状,仅靠自我感觉不可靠,必须定期测量血压。
妊娠期高血压产后需要复查吗?是。产后12周内应复查血压及尿蛋白,评估是否恢复正常或转为慢性高血压。
本文由许文静医生参与编审,最后更新于:2026-09-28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详情需遵医嘱[1]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0). 中华妇产科杂志,2020,55(4):227-238.
[2] 世界卫生组织. 孕产妇死亡原因趋势报告. 日内瓦:世界卫生组织,2023.
[3] 中国妇幼健康监测办公室. 中国妇幼健康监测年报.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2.
[4] 谢幸,孔北华,段涛. 妇产科学. 第9版.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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